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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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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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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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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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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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因过错丢失、损毁养老服务补贴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或者行政审批档案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2 |
明知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或办理养老服务补贴申请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3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养老服务补贴审批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4 |
擅自增设养老服务补贴审批程序或条件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5 |
在养老服务补贴审批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6 |
不向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养老服务补贴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7 |
行政机关接收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养老服务补贴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8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养老服务补贴申请不予受理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9 |
养老服务补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未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10 |
行政机关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作出不予批准养老服务补贴的决定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11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养老服务补贴申请予以受理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12 |
在养老服务补贴审批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责令改正 |
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