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注:法律法规如有变动,以法律法规为准

权力名称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使主体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编码 31026131400Y
设定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行使层级 区,
权力名称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行政处罚
行使主体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编码 310261314001
设定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使层级 区,
权力名称 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使主体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编码 310261314002
设定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行使层级 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