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血站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监测仍然采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注:法律法规如有变动,以法律法规为准

权力名称 对血站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监测仍然采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使主体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编码 31026120300Y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二十一条 血站违反本法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限期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五十七条 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献血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血站、单采血浆站的执业许可证:(二)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血浆,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供应给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
行使层级 区,
权力名称 对血站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供应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
行使主体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编码 310261203001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二十一条 血站违反本法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限期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五十七条 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献血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血站、单采血浆站的执业许可证:(二)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血浆,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供应给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
行使层级 区,
序号 责任事项 责任形式
行政机关 工作人员
1 不具备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实施对血站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供应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2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对血站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供应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实施罚款、没收财物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3 在对血站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供应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4 在对血站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供应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5 在对血站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供应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6 违反法定的对血站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供应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7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实施对血站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供应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过程中,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8 擅自设定对血站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供应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者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9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血站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供应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职责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权力名称 对血站对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仍然采集的行政处罚
行使主体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编码 310261203002
设定依据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 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献血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血站、单采血浆站的执业许可证:(一)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仍然采集的;
行使层级 区,
序号 责任事项 责任形式
行政机关 工作人员
1 在对血站对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仍然采集的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2 擅自设定对血站对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仍然采集的行政处罚或者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3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实施对血站对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仍然采集的行政处罚过程中,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4 违反法定的对血站对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仍然采集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5 在对血站对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仍然采集的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6 在对血站对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仍然采集的行政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7 不具备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实施对血站对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仍然采集的行政处罚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8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对血站对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仍然采集的行政处罚,实施罚款、没收财物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9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血站对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仍然采集的行政处罚职责的 责令改正 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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