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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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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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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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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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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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2 |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3 |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4 |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