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盲人公共交通证》申请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4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021)12345
窗口咨询: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接待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接待窗口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无
形式标准
原件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盲人公共交通证》申请审核表
办理方式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初审通过后,报区残联审批。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选择其他办理点
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新海街18号海湾旅游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其中星期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仅上午8:30至11:30)
常见问题
在沪的外省市盲人如何申领《上海市盲人证》?
符合条件的在沪的外省市盲人需申领《上海市盲人证》,须向本人《上海市居住证》发放地的区(县)残联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上海市居住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不配戴墨镜),并填写《上海市盲人证申请表》,经核准后申领。
盲人证申请是否应先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是的
常见错误示例
1.材料不齐;2.填写表格内容有错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条第二款: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2.《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7年11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修正)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3.《关于进一步做好盲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有关工作的通知》(沪残联〔2021 〕137 号)第四条规定:《上海市盲人公共交通证》仅供持证人本人乘坐上海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使用。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应配合工作人员指引,遵守相关规定。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在《上海市盲人公共交通证申请审核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及提供的全部材料均需真实、有效,无虚假欺骗和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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