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对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显示更多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知(沪语委〔2009〕3号)评选条件(一)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应认真学习实践、积极贯彻执行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和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1.党政机关:主要领导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有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对本机关语言文字工作有明确要求,有检查和改进措施;对分管领域的语言文字工作有工作计划,有明确要求,有检查和落实。积极开展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在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中成绩突出,能够起到引领示范作用。2.学校:将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全面提高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普通话成为教育教学和集体活动用语,规范汉字的应用成为师生的行为习惯。建立“以语文教学为主渠道并与常规教育教学及各种课外活动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教师普通话水平全员达标,学生普通话水平符合要求。积极参加每年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成绩突出,在本地区具有明显的辐射带动作用。3.新闻媒体:主要领导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有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对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有明确要求,有检查和改进措施。相关人员全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规定等级,编辑记者积极参加已开设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积极宣传报道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在每年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有重点宣传,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对语言社会应用的热点问题能正确引导。在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中成绩突出,在本市起到示范作用。4.公共服务行业:主要领导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有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对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有要求,有检查和改进措施。相关人员全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规定等级。在社会用字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在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中成绩突出。(二)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从事语言文字工作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重视本单位、本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为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2.高质量地完成本单位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对语言文字工作有创新、有经验,取得突出成绩。3.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对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起到推动作用,成效显著。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知(沪语委〔2009〕3号)评选条件(一)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应认真学习实践、积极贯彻执行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和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1.党政机关:主要领导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有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对本机关语言文字工作有明确要求,有检查和改进措施;对分管领域的语言文字工作有工作计划,有明确要求,有检查和落实。积极开展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在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中成绩突出,能够起到引领示范作用。2.学校:将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全面提高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普通话成为教育教学和集体活动用语,规范汉字的应用成为师生的行为习惯。建立“以语文教学为主渠道并与常规教育教学及各种课外活动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教师普通话水平全员达标,学生普通话水平符合要求。积极参加每年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成绩突出,在本地区具有明显的辐射带动作用。3.新闻媒体:主要领导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有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对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有明确要求,有检查和改进措施。相关人员全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规定等级,编辑记者积极参加已开设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积极宣传报道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在每年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有重点宣传,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对语言社会应用的热点问题能正确引导。在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中成绩突出,在本市起到示范作用。4.公共服务行业:主要领导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有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对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有要求,有检查和改进措施。相关人员全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规定等级。在社会用字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在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中成绩突出。(二)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从事语言文字工作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重视本单位、本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为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2.高质量地完成本单位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对语言文字工作有创新、有经验,取得突出成绩。3.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对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起到推动作用,成效显著。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全部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