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特别程序SPECIAL PROCEDUR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长宁区“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营业执照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出具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和“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当年度财务报表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建设平台过程中发生费用的凭证材料(自有资金投入证明、项目银行贷款承诺书、购买或租借设备及服务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供应商资质等)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运营及功能的具体介绍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其他能够证明实施项目能力的相关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申请文书名称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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