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退休年龄且收入水平低于相应定期抚恤金标准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以及子女(简称“三属”)的差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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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临平北路55号1楼虹口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号窗口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差额补助发放告知承诺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 其他收入证明材料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关于超过退休年龄且收入水平低于相应定期抚恤金标准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以及子女领取差额补助的申请书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 收件 | 0 | 收件人员 |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 
| 受理 | 0 | 受理人员 | 超过退休年龄且收入水平低于相应定期抚恤金标准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以及子女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 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超过退休年龄且收入水平低于相应定期抚恤金标准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以及子女 |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发放生活补助 | 
定期抚恤金的标准根据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确定。
常见错误:户籍在外区,居住在上海市虹口区的三属向本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差额补助申请。
正确做法:向户籍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差额补助申请。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