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25658392、(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338号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咨询投诉台01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飞虹路518号2号楼3楼310室上海市虹口区应急管理局危化法制科(邮编:200086)
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按照本指南列明的申报材料要求(备注)填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注销、补办)申请书(含承诺书) | 申请人按照本指南列明的要求(备注)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工商营业执照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 | 具备报刊发行资质的机构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 |
之前是通过在网上办理的方式办理的许可证,还需要再到窗口办理吗?
之前是通过在网上办理的方式办理的许可证,不要去窗口办理补办程序。
常见错误:之前是通过在网上办理的方式办理的许可证,还需要去窗口办理补办程序,可再在网上办理。
正确做法:之前是通过在网上办理的方式办理的许可证,不需要去窗口办理补办程序,可再在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