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93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f59fa167-87eb-405a-837b-d36eec414bcf
窗口咨询: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原平路363号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1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原平路363号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101室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为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的报失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原平路363号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加强医疗保险卡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医保统发﹝2021﹞35号)三、医疗保险卡的发放 原则上,本市不再发放医疗保险卡。已申领本市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如发生社会保障卡遗失等情况的,也不再向其重复发放医疗保险卡。不属于本市社会保障卡相关政策所规定的申领对象,但已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暂可向其发放医疗保险卡。市、区医保中心及社区事务中心(有制卡权限)在发放医疗保险卡时应当核验,并办理签发手续。经核验有差错的暂缓发卡,并及时与市医保中心核校。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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