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重残居民医保人员门急诊医疗费补贴申请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12345、(021)56577719
投诉电话: 021-12345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重残人员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申请材料:2.各区残联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同意的,发放门急诊医疗费补贴;对审核不同意的,应将审核不同意的理由告知街道、乡镇残联,由街道、乡镇残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办理方式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永清路899号友谊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4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淞青路151号吴淞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6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永清路899号友谊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4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张庙街道泗塘二村108号张庙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2-13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祁北东路209号罗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沪太路2518号大场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8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真华路1112号大场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华分中心综合113-118窗口。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德都路111号月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2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盛桥一村18号月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盛桥分中心107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松兰路826号杨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残联办公室。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潘沪路216号(原潇月路7号)罗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4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电台南路7号顾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4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潘广路1445号顾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馨佳园分中心1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河曲路108号高境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7-18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长江西路2700号庙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7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长江路556号淞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4-2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01:00至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本市重残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帮扶补助的通知》(沪残联〔2022〕10号)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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