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

依申请变更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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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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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1.收件。由发包单位或承包单位、委托人或被委托人使用本单位“法人一证通” 登陆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http://zjw.sh.gov.cn)→ 一网通办“市住建委”→行政许可→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立即办理→法人用户登录,填报需要修改或变更的信息,打印《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修改或变更申请单》,持《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修改或变更申请单》、合同副本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修改或变更手续。 合同终止(废止),应当持建设工程合同终止(废止)情况说明、《建设工程合同终止(废止)协议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工程合同终止(废止)信息报送手续。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进行收件。 2.受理。受理工作人员当场,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收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审查。受理窗口人员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上级审核。4.决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审批条件对相关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当场作出是否准予审批的决定。5.制证和送达。企业可在网上自行查询办理结果。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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