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3596761、(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fgw.sh.gov.cn/wshd/index.html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wbjxf.sh.gov.cn/310000W0004?ParentClassID=120&gClassID=121&pClassID=441&ClassID=443&MatterID=5281
信函投诉: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 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11楼1102 200003
电子邮件投诉: sfgwzx@fgw.sh.gov.cn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上海市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申请表(后续批次)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项目进口设备清单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项目单位营业执照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已出具的免税确认文件和设备清单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项目单位已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免税确认文件,后续批次设备清单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确认?
项目单位已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免税确认文件,项目单位直接向省级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申请,由省级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项目后续批次进口设备清单上盖章予以确认。
如果后续批次申请确认的某项设备信息与已提交申请材料中的设备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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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项目单位XX项目进口设备清单(第XX批次)》 | 电子文件下载或纸质文件自取。 | 项目单位可于办结后在线下载确认文件; 要求办理机关出具的,自办结之日起前往办理机关自取。 | 批文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