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领

重新核发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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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形式标准

原件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公安部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户口簿 公安部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人证件照片 原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委托书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公安部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 民政、卫生、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 ,必要时申请人自备监护人推举材料。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公安部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残疾人证批准残联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上海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新核发申请表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后,现场打印。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告知承诺书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后,现场打印。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病史变化证明资料 相关医疗机构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新核发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常熟路115号1楼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窗口至7号窗口均可办理;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万航渡路767弄56号1楼大厅3号-12号窗口均可办理;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常德路818号1楼大厅1号窗口至10号窗口均可办理;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武定路139号1楼大厅1至6号窗口均可办理;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延安中路955弄67号1楼大厅1号窗口至10号窗口均可办理;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沪太路150号1楼大厅01-12窗口均可办理;上海市静安区北站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北站街道天目中路532号1楼3-10号综合受理窗口;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宝昌路519号1楼大厅1号窗口至9号窗口均可办理;上海市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芷江西路151号1楼大厅1楼10号窗口可办理;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平型关路487号1楼大厅10号窗口;上海市静安区大宁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大宁路街道彭江路188号1楼大厅1号-8号窗口均可办理;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安泽路78号1楼大厅1号至14号窗口均可办理;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街道临汾路335号一楼1楼大厅1至8号窗口均可办理;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灵石路725号丙1楼大厅9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下午16:30(法定节假日上午8:30—中午11:30)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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