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2995625、(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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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街道芙蓉江路36号421室,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审批科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 餐厨垃圾产生申报表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 工商营业执照 | 市场监管部门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法定代表人/申报人有效身份证 | 公安部门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餐厨垃圾的申报是无行政收费的,餐厨垃圾的收运收费是有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与收运餐厨垃圾的单位双方进行合同确立规定收费内容。
常见错误:在填报《餐厨垃圾产生申报表》时,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简称。
正确做法:应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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