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37735703、(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1楼A16-A19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松江区方松街道园中路1号发改委735室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权要求公示本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行政审批格式文书等。 2.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权依法取得行政审批的平等权利。 3.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 行政审批中,经办人员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申请人有权拒绝并依法提出申诉或举报。 5. 申请人认为审批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当按照该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条件和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审批部门依法对申请人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查时,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3.审批部门对申请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申请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特别程序
无
是否收费:否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否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否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填写《变更申请书》时,申请单位填写用简称。正确做法:应填写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