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医疗救助告知承诺书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93、(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赤峰路352号虹口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01号窗口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就个人后续救助所需相关信进行息填报告知,以便其户籍所在街道的医疗救助经办部门按系统生成医疗救助申请表进行医疗救助操作。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凉城路465弄41号甲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综合受理大厅04-13号窗口;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伊敏河路88号虹口区曲阳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综合 受理大厅04-16号窗口;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街道曲阳路483弄2号虹口区欧阳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综合受理大厅01-07号窗口; 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街道新建路195号虹口区北外滩街道社区 事务受理中心综合受理大厅01-11号窗口;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新广路296号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综合受理大厅01-08号窗口; 上海市虹口区江湾镇街道奎照路280号虹 口区江湾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综合受理大厅01-11号窗口;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388号虹口区嘉兴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综合受理大厅01-10号窗口; 上海市虹口区广中路街道 水电路120号虹口区广中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号综合受理大厅07-15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哪些人可以签署告知承诺书
本区内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可以在线确认告知承诺书。
常见错误示例
1)《关于本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2】19号)二、重点任务(一)科学确定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分类确定救助对象。(五)优化服务管理。1.加强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经办服务。细化完善救助服务事项清单,出台市、区联动的医疗救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2.加强大数据支撑和信息化建设。2)《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第三十二条 申请或者已经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支出等状况;家庭人口、收入、财产、支出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已经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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