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医疗费报销后)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93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smzy/qa/tourist/guide/qa?from=zwfw
窗口咨询: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楼综合A24-A29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SJ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楼综合A24-A29号窗口
本市医疗救助对象主要包括特殊救济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和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人员、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员等四类,医疗救助对象身份由民政部门统一负责认定。符合医疗救助对象发生医疗费用报销后,可至户籍所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医疗救助。
办理方式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楼综合A24-A29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8:3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费报销“一件事”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医保办 2020 60号)一、经办现状(一)经办事项及流程3.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金给付 本市医疗救助对象主要包括特殊救济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和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人员、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员等四类,医疗救助对象身份由民政部门统一负责认定。符合医疗救助对象发生医疗费用报销后,可至户籍所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医疗救助。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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