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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杨浦区大桥街道眉州支路78号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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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备案表,营业执照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材料。
上海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备案表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营业执照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材料 | 工商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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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1.准予批准的条件:资料齐全、有效并作出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等规定。2.不予批准的情形:提供资料无效、不齐全或者未作出承诺的。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1.准予批准的条件:资料齐全、有效并作出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等规定。2.不予批准的情形:提供资料无效、不齐全或者未作出承诺的。 |
根据《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未按照要求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
注册地在本市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均可在注册地所在区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未设门槛。但需要提醒的是,请各备案单位仔细阅读备案表里的告知书并签章,相关内容将是后续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