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奉贤区环华路1号120,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信访接待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奉贤区月华路66号 邮政编码201507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1、申请节能审查函应为A4规格纸张,并加盖单位公章。
2、节能报告应装订成册,A4规格纸张,并加盖建设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文字、图表清晰可辨,如其中有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
申请节能审查函 | 建设单位自行编制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节能报告 |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编写项目节能报告,也可以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写 | 原件 | 2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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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5 | 部门负责人 | 项目符合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方法科学,结论准确;节能措施合理可行;项目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满足所属行业(或所在地区级政府)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