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务问题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69698397
窗口咨询: 上海市崇明区自来水公司营业厅
投诉电话: 021-12345
安装上海市崇明区自来水公司计量表具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用户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及时现场处理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安1号崇安1号1-3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下午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GB/T 32063-2015《城镇供水服务》第5.5条; CJ/T 316-2009《城镇供水服务》第9条1选用的水表应符合GB/T778.1及CJ266的要求:选用的远传水表应符合CJ/T224的要求。水表安装应按GB/T 778.2的要求执行。2供水单位应对水表执行强制检定,调换水表前应事先告知客户。3供水单位应按照规定周期准确抄表计量,可通过账单提示等方式告知客户下次抄表时间。若需要变更抄表周期,应事先通知客户。4水费结算水量应以水表计量为依椐,并根据水费单价计算水费后开票。水费单价应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水价执行。5抄表收费信息应正确、淸晰地告知客户。6供水单位宜提供方便客户缴费的收费方式。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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