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显示更多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办理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老西门街道河南南路800号信用监督管理科307室1号窗口;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01-35号窗口;南京东路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南京西路499号1楼综合窗口 外滩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249号1楼综合窗口 豫园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海市黄浦区豫园街道狮子街9号1楼综合窗口 瑞金二路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南昌路278弄1号1楼综合窗口 小东门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海市黄浦区小东门街道复兴东路248号8楼/9楼综合窗口 老西门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海市黄浦区老西门街道梦花街234号11楼综合窗口 淮海中路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街道复兴中路369号大同商务10楼综合窗口 五里桥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街道瞿溪路1072弄1号2号裙房综合窗口 打浦桥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街道蒙自路207号5号楼综合窗口 半淞园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街道保屯路213号综合窗口 市场监督管理一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南塘浜路68号4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当年6月15日至当年9月1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当年9月16日至次年6月1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FAQ

常见问题

企业会因为什么原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三)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四)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五)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六)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七)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八)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九)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有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行为之一,两年内累计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常见错误示例

1.常见错误: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未提出移出申请,3年后才申请移出。
正确做法:企业应当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即提出申请。
2.常见错误:企业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提出移出申请时,未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未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相关证明。
正确做法:企业应当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未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相关证明,随后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全部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