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0197392、(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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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遵义路567号303室,长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遵义路567号303室,长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邮编:200051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收件 | 0 | 收件人员 |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
受理 | 0 | 受理人员 | 2018年8月1日后退出现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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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2 | 审查人员 | 2018年8月1日后退出现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
决定 | 3 | 部门负责人 | 2018年8月1日后退出现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