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12366
投诉电话: 021-12345
纳税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实现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税库银三方协议账号登记,当场办结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青浦城中西路68号101“青税易办”工作室
办理时间
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07〕49号 )全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50号)全文;《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通过互联网方式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发〔2017〕145号)全文
是否收费:否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