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交通工程质量报监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3(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57747617、(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美能达路601号松江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一楼大厅1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美能达路601号松江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一楼大厅1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美能达路601号松江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1楼115室安质检科(1)(邮编:201600)
1.建设项目已经立项;2.施工图文件已编制并完成审查;3.工程实施单位已确定,并签订合同。
填报须知
申报人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形式标准
纸质材料盖章后原件上传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登记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美能达路601号松江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一楼大厅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计划开工时间如何填写?
计划开工时间按实际计划填写,非强制与合同计划日期保持一致。
中标通知书号如何填写?
中标通知书号为项目报建编号+中标通知书标段号。
总建安工作量如何填写?
按施工总包单位中标价填写。
单位工程明细表如何填写?
填写本次报监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明细表各工作量总和与施工中标价一致。
常见错误示例
无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有权向行政审批机构了解本办事指南相关情况。2.获得许可权。有权依据本办事指南向行政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在符合相关审批条件、标准的情况下获得许可的权利。3.救济投诉权。有权就不服行政审批机构实施的本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可以向行政审批机构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控告。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提供真实材料义务。有义务按照本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符合规定形式并确保真实有效的材料。2.补正材料义务。有义务及时补送行政审批机构依法要求的补正材料。3.接受核查义务。有义务配合行政审批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核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