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正式挂失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45
窗口咨询: 本市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具体地址请至“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https://www.962222.net/)查询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群众来访接待时间为9: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设定依据和申请材料目录。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一、窗口办理: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网点当场办理; 二、网上办理:“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新版社保卡”,进入聚合页面办理。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桂平路471号7号楼4楼接待室(不办理具体业务);本市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具体地址请至“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https://www.962222.net/)查询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8:30至下午16:30(节假休息日8:30-11:30)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2019年9月9日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2019年9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及时挂失)社会保障卡遗失的,持卡人应当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因未及时挂失造成的个人资金风险,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挂失)持卡人可以通过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电话等方式办理临时挂失,或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区受理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挂失后,社会保障功能即时冻结。临时挂失的有效期为5日。持卡人在临时挂失有效期内未办理正式挂失的,有效期届满后社会保障功能自动恢复;持卡人在临时挂失有效期内办理正式挂失或者直接办理正式挂失的,社会保障功能停止使用。第三十条(参照适用)境外人员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制作、发放、使用及相关服务与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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