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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遵义路567号303室 长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1.申请表(含申请报告、申请书等)应当填写完整、信息真实有效,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2.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请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 收件 | 0 | 收件人员 |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
| 受理 | 30 | 受理人员 | 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