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查询
电话咨询: 一分所19729553566,19729553279
窗口咨询: 本市各交警车辆管理所窗口接受咨询,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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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群众来访接待时间为9: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无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2年12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公布)第三条 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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