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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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1、电子化材料需申请人通过法人一证通自助完成填报。纸质材料需申请人按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采用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人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 http://zjw.sh.gov.cn)”发起在线申请,网上申请后自动受理并收到《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目录

《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原件 0 电子 必要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 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公安部门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 公安部门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 教育部门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任职文件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原件 0 电子 必要
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人员身份证明、初始或变更注册材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公安部门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 教育部门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原件 0 电子 必要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非注册)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人社部门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办公场所证明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常见问题

同一本资质证书的资质是否必须同时申请延续?

同一本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同时申请延续,如存在一本资质证书内的部分资质无法满足资质标准或不再需要的,可先行申请注销该类资质后,发起延续申请。

设计资质标准中对于总图专业人员所学专业、职称专业如何要求?   

工艺、规划、建筑专业可以作为总图专业的相近专业认可。结构专业不作为总图专业的相近专业予以认可。

已办理退休手续,但尚未到60周岁的人员是否可以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人员予以认定?

可以。除按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提供有关身份、学历、职称、合同等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原聘用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工程设计资质延续是否考核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和注册化工工程师?

暂不考核。

常见错误示例

1. 常见错误:网上申请资质事项时,专业技术人员未经过证件的原件核对。
正确做法:用于企业资质的从业人员(含)企业相应职称人员需在线完成信息建档、个人数字证书申领及相应学历及职称证书的自助核验,无需至窗口进行学历或职称证书原件核对。
2. 常见错误:网上申请资质事项时,企业合法的财务报表等未经过原件核对。
正确做法:用于企业申报的(合法的财务报表,固定办公场所证明)等材料需要上传扫描件至“企业类办事”→本市企业资质电子化材料维护,并提前到市区各受理服务窗口进行原件核对。
3. 常见错误:核准公告后,企业到现场领证。
正确做法:企业自行领取并打印电子版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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