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

新办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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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

形式标准

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上海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 原件 2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实验室或者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实验室设立单位的生物安全组织管理框架图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实验室建筑布局平面图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实验室主要设施设备信息和检测报告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实验室自我评估意见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其他材料(如移动式实验室备案需另外提供移动式实验室的出厂合格证明、年度检定合格证明、实验室参数清单;已获得上岗资质人员的相关证明;如防护区排风经HEPA过滤后排出,其相应的检测报告)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一、备案材料(一)上海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二)实验室或者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三)实验室设立单位的生物安全组织管理框架图(四)实验室平面布局图(五)实验室主要设施设备信息和检测报告(六)实验室自我评估意见,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实验室布局合理性、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容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实验室拟从事的动物病原微生物有关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风险等的自我评估(七)其他相关材料,如移动式实验室备案需另外提供移动式实验室的出厂合格证明、年度检定合格证明、实验室参数清单,已获得上岗资质人员的相关证明,如防护区排风经HEPA过滤后排出其相应的检测报告,生物安全柜检测报告,压力蒸汽灭菌器检测报告;二、不予批准的情形: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条件不予发证。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一、备案材料(一)上海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二)实验室或者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三)实验室设立单位的生物安全组织管理框架图(四)实验室平面布局图(五)实验室主要设施设备信息和检测报告(六)实验室自我评估意见,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实验室布局合理性、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容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实验室拟从事的动物病原微生物有关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风险等的自我评估(七)其他相关材料,如移动式实验室备案需另外提供移动式实验室的出厂合格证明、年度检定合格证明、实验室参数清单,已获得上岗资质人员的相关证明,如防护区排风经HEPA过滤后排出其相应的检测报告,生物安全柜检测报告,压力蒸汽灭菌器检测报告;二、不予批准的情形: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条件不予发证。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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