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12345
窗口咨询: 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接受咨询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来访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上海网站——政民互动——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公安局”联系我们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群众来访接待时间为9: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申请人可登陆“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实有人口”在线办理。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太阳山路38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楼接待(业务指导部门,不办理业务);申请人可至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实有人口登记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0:00至下午23:59(24小时网上受理)
常见问题
实有人口信息的保密义务是什么?
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沪府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在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中知悉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或者违法查询、使用实有人口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相关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我离开现居住地了,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实有人口信息填报?
如果居民离开现居住地,应主动前往新居住地所在居村委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或通过“一网通办”网站或“随身办”APP重新填报。
我在上海有多个居住地址,是否可以多处采集?
不可以。本市居民应在一个主要居住地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我该如何申报实有人口信息填报呢?
现在有以下三种途径: 途径一: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采用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途径二:前往居住地所在居村委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进行填报。 途径三:在“一网通办”网站或“随身办”APP进行自主填报。
哪些人不需要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符合以下情形的人员,无需重复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1、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本市户籍人员; 2、已在实际居住地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的本市户籍人员; 3、已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或已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 4、入住本市旅馆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的人员。
为什么要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本市实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制度。 实有人口是指本市居住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来沪人员)。 实有人口信息包括实有人口的身份信息、居住信息和从业信息等。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沪府令43号)第六条 本市实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制度。实有人口信息包括实有人口的身份信息、居住信息和从业信息等。第七条 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采用自主填报与上门采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鼓励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预约社区综合协管员上门采集和核查信息。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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