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案情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群众来访接待时间为9: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保障律师执业一件事”办理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武宁南路128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四支队1号窗口(业务指导部门,不接受具体业务办理);本市公安机关各刑事案件办案单位具体办理业务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第四十八条 辩护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后,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并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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