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疗救助申请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93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fc5b2dfa-0fd9-4f89-84a5-8d0f623bb667
窗口咨询: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原平路363号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服务台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原平路363号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101室
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发生医疗费用后,申请医疗费报销“一件事”,待医疗费零星报销完成后,系统生成医疗费用结算单的同时还生成医疗救助申请表,其户籍所在街道的医疗救助经办部门按医疗费结算单信息进行医疗救助操作。
办理方式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原平路363号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19 号)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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