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结婚登记预约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62705589
窗口咨询: 上海市长宁区新泾镇金钟路631弄2号一层长宁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初审服务台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长宁区新泾镇金钟路631弄2号一层长宁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初审服务台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民办发【2023】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不含有特别程序
登录“随身办市民云”APP、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根据提示进行预约。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新泾镇金钟路631弄2号一层金钟路631弄2号一层1室初审服务台0窗口
办理时间
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国务院令第387号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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