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4(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63930481
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d386c7f6-521c-4904-be43-cd7d6b3fb600
窗口咨询: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2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注意事项: 1、 申请单位名称请按规范的全称填写。填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 2、 提交资料是复印件的,加盖公章并备原件校验。如需提交规定以外的补充资料,请填写在相应空栏中。 3、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所提交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否则要承担因虚假而引致的法律责任。 4、若为委托申请或代理申请,需附委托书或代理资格证书。
形式标准
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材料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大厅取号时间:上午8:15-11:15,下午13:15-16:30)
常见问题
注册在其他区的房地产经纪企业可否到静安区办理备案?
不可以。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注册在外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来我区备案。正确做法:应该前往注册地的房管局进行备案。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在法定办理时间到期后领取《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书》。2、了解备案办理进度。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备案申请。2、按时提交完整、真实的备案申请材料。3、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4、房地产经纪机构终止营业或经批准取消“房地产经纪”经营范围的,及时依法依规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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