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QP
窗口咨询: 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青安路300号青浦区婚姻登记管理中心二楼6-8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qpservice.org.cn/qp/comment/
窗口投诉: 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155号1幢3层青浦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312室
电子邮件投诉: qingpuhunyin@163.com
本人居民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 | 公安派出所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结婚证(办理离婚申请、离婚登记等事项时可以使用) | 婚姻登记机关核发 | 原件 | 2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本人的离婚登记声明书 | 申请人到婚姻登记机构当场填写。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本人的离婚协议书 | 其他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单人证件照 | 原件 | 2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离婚登记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带好另一本结婚证前来办理离婚登记。如果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均已丢失,可以调取当时的结婚登记档案后前来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