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补贴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12345、(021)66650359
投诉电话: 021-12345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向其社会保险参保所在地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申请,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残联复核。遇特殊情况,可延长5个工作日。 3.对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不予受理。4.区残联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送的申请,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办理方式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永清路899号友谊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4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淞青路151号吴淞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6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永清路899号友谊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4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张庙街道泗塘二村108号张庙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2-13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祁北东路209号罗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沪太路2518号大场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8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真华路1112号大场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华分中心综合113-118窗口。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德都路111号月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2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盛桥一村18号月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盛桥分中心107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松兰路826号杨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残联办公室。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潘沪路216号(原潇月路7号)罗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4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电台南路7号顾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4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潘广路1445号顾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馨佳园分中心1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河曲路108号高境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7-18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长江西路2700号庙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7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长江路556号淞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4-2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1.《关于实施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的通知》【沪残联〔2014〕93号】;2.《关于实施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及加强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残疾人毕业生促进就业工作的补充通知》【沪残联〔2018〕172号】;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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