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行业车辆新增、更新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53011206
投诉电话: 021-12345
1.企业已取得本企业新能源小型货运车辆专用营运额度批复领。2. 企业未存在违反新能源小型货运车辆专用营运额度批复要求。3.企业取得本企业新能源小型货运车辆专用营运额度批复后,在额度使用期限内,可申请办理新能源小型货运车辆专用营运额度申领、报废更新。 4.企业使用的车型须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及其他相关车型目录,或符合《纯电动营运轻型货运车辆选型要求》团体标准的车辆,《城市配送物流车营运技术规范》,《上海市鼓励和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等要求。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企业根据车辆业务(新增或更新车辆)办理要求网上填报材料。2.市道运中心接受网上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企业自行下载打印《上海市营业性车辆业务办结凭证》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徐家汇路579号1004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30至11:00,下午01:30至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能源小型货运车辆专用营运额度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道运货[2022]18号)第二条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道运中心”)具体负责对本市新能源小型货运车辆专用营运额度申领、使用等监督管理工作。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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