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33转人事考试 报名系统具体操作和考试资格核查情况可于报名期间和确认期间联系报名核查服务点(联系方式详见当年度考试通知)咨询
窗口咨询: 上海市徐汇区康健新村街道漕宝路120号40号楼受理大厅6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信函投诉: 上海市徐汇区康健新村街道漕宝路120号40号楼受理大厅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详见网址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html
不含有特别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人,按规定时限和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录入提交个人相关信息;2.线上进行资格核验;3.通过资格核验的人员进行核对确认;4.报名完成,按规定时间网上下载准考生和参加考试。5.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规定、办事指南和承诺书样张详见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康健新村街道漕宝路120号40号楼受理大厅6号窗口;实际无窗口接受,主要是线下帮办形式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01:30至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二:填写报名信息时将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填错。
正确做法:请在填报信息时仔细核对,确认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填写准确无误,确保有需要时能联系到本人。
常见错误一:报名时输入学历证书号码出错,经常有输入了学位证书号码或者错误的号码导致在线核验不通过。
正确做法:特别提醒2002年以后取得高等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在输入学历证书号码时,应该输入毕业证书上17或18位的电子注册号(与本人在学信网上查询的号码一致)。
常见错误示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2.《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三条:国家对依法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第七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第十五条: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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