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捕捞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渔业捕捞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补发(内陆渔船)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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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内陆捕捞渔船申请补发的,填写《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申请和年审业务审批表》;小型海洋捕捞渔船申请补发的,填写《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形式标准

1、申请资料按申请材料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资料应使用A4规格提供,复印件应清晰;
3、如只提交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已归集至电子证照库或可以电子核验的除外;
4、申请材料受理后,申请人不得自行补充更改;
5、申请人应当提供的户口簿、营业执照、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等法定证照、权属证明在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或者部门间核查能够查询到有效信息的,可以不再提供。

申请材料目录

《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2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人的户口簿或者营业执照 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 上海渔港监督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上海渔港监督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遗失或者灭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情况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渔业捕捞许可证 证照 3年 点击下载 直接送达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第5号、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条款 第三十五条
内容 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和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为5年。其他种类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最长不超过3年。 使用达到农业农村部规定的老旧渔业船舶船龄的渔船从事捕捞作业的,发证机关核发其渔业捕捞许可证时,证书使用期限不得超过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记载的有效期限。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条款 第十五条第四款
内容 内陆水域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2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条款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内容 禁止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者禁捕的怀卵亲体的,必须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内,按照限额捕捞。
3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条款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内容 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以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条款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内容 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
5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条款 第十九条
内容 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