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1号楼;邮政编码:200233
电子邮件投诉: jbslzx@smda.sh.cn
无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环节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减免说明 | 允许减免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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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注册费(五年一次) | 10395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阶段性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沪发改价调〔2024〕15号);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阶段性调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公告》 | 否 | 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