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www.12333sh.gov.cn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街道江浦路728号杨浦区就业促进中心1楼受理大厅服务台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登记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 身份证明由公安部门核发。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备案业务实施方案、准备情况及开展相应业务工作人员情况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 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