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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样灰线与相邻建筑或道路红线、用地范围线等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小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总平面图标注要求的,应当如何办理开工手续?
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现场放样后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现场检查,经复验无误后方可准予建设。
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等规划文件要求完成拟建建(构)筑物灰线放样,并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测量单位完成现场测绘后,方可申请开工复验灰线。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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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放样复验结论单 | 远程下载、窗口领取或EMS送达 | 以通知为准 | 批文 | 点击下载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EMS送达或窗口领取 | 以通知为准 | 批文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