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核定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66057103
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c8feeaa9-bd27-44f1-b751-8de7a0b1574c
窗口咨询: 上海市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共和新路912号6楼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3号-8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共和新路912号6楼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3号-8号窗口,邮编200070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形式标准
除特别注明外,申请材料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供。打印及复印的材料,应当使用A4纸。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暂无流程图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共和新路912号6楼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6楼3号-8号窗口
办理时间
当年10月1日至次年6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当年6月1日至当年10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无法修改系统中的申请信息。正确做法:建议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更换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并注意查看页面的提示信息。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规〔2022〕21号)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提出申请的权利。 2、了解办理进度和结果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证明申请人符合条件的义务。 2、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的义务,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