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

新办 申报服务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特别程序SPECIAL PROCEDUR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南宁路999号4楼上海市徐汇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办事大厅K3-K5号窗口;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宜山路188号综合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天平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天平路街道衡山路17弄1号综合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湖南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湖南路街道复兴西路8号综合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街道小木桥路680号1号楼综合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街道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街道茶陵路38号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街道宜山路655弄3号综合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长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长桥街道罗秀路616号综合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全州路10号综合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康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康健街道浦北路268号1楼综合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凌云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凌云路街道梅陇路268号综合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街道天钥桥南路399号1楼综合受理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冠生园路211号一楼综合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华泾路505号1楼大厅综合业务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下午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办理结果 收费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一章总则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时常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证号码。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章征缴管理 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办理结果RESULT

收费信息CHAR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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