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如果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但以中文为准。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申请表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下载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正、副本 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出资情况材料 市场监管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身份证明材料 公安管理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和其他专业领域评估师登记卡或者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者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含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随机抽取的房地产估价报告2份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上海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告知承诺书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常见问题

申请一级等级估价业绩怎么计算?

 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系指核准之日,向前推三年,精确到日。业绩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需要平台记载的业绩为准。

申请一级等级的条件?

申请一级资质条件: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  3.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4.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5.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8.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9.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10.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  11.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禁止的行为。

常见错误示例

1、常见错误:住所填写是,常常把办公地址当成住所
正确做法:应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填写
2、常见错误:评估师人数,常常只包括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正确做法:评估师包括执业资产评估师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主席令第46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规定: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第二条(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对符合规定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核发统一格式的备案证明;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相应等级标准的,在备案证明中予以标注。
3、《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2005年10月12日建设部令第142号发布,根据2013年10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修正,2015年05月0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正)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
4、《关于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部分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的通知》(沪房市场【2021】109号)第一条:经本市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申请办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一级除外)、备案新设的业务,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备案新设的业务,可实行告知承诺。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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