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终审)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68281000
窗口咨询: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35-38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邮政编码:201306)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35-38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邮政编码:201306)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申请人可通过“法人一证通”、“电子营业执照”等登录“一网通办”在线申报。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形式标准
1.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版本应清晰。2.申请材料中提供的项目名称、用途、地址、破堤开缺的范围、长度等信息应与《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申请表》中填写的实质性内容相对应。3.由申请人提供的电子文件应采用PDF或CAD格式。如提供纸质材料的,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格式或原件尺寸提供。4.申请材料受理后,申请人不得自行补充更改。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申请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35-38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海塘范围如何确定?
根据《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的规定,海塘范围定义为堤身和内、外青坎及护滩、保岸、促淤工程。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申请人在办理《在海塘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时,未经过区水务部门,直接向市水务局申请。正确做法:申请人应先行向区水务部门申请办理《在海塘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经区水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向市水务局申请。
1.《上海市防汛条例》(2017年11月23日上海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排(取)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汛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汛要求审查同意,涉及航道的,按照《上海市内河航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2.《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在海塘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应当经区(县)水利局审核同意:(一)钻探,建设水闸等堤防构筑物,或者进行穿堤管道、缆线铺设等活动;……前款第(一)项行为涉及在堤防上破堤、开缺或者凿洞施工的,还应当经市水利局审核同意,并报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依法接受、配合行政机关进行实地核查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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