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31079730、(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www.sh12345.gov.cn
窗口咨询: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59号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大厅A5-A10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59号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大厅A5-A10号窗口(邮政编码:200086)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www.sh12345.gov.cn
窗口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59号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咨询投诉台01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59号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大厅A5-A10号窗口(邮政编码:200086)
1.申请表(含申请报告、申请书等)应当填写完整、信息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 2.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