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济方式选择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93
窗口咨询: 各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可通过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网址查询:(http://ybj.sh.gov.cn/gzfw/index.html)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康定路807号一楼办事大厅
信函投诉: 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康定路805号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邮编:200040)
已完成组建家庭共济关系网的参保人员
不含有特别程序
1、组网人登录随申办APP或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查找该事项;2、进入选择家庭共济资金使用方式,为共济关系成员选择共济方式;3、选择完成后,页面点击”确认选择“线上办结。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康定路805号一楼办事大厅2-4号窗口(仅提供窗口咨询)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规〔2021〕18号)(三)2022年7月1日起,分步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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