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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政务服务中心A幢4楼415室效能监督科
1.申报资料按本指南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除许可证原件外,尺寸按A4标准; 3.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不得涂改、描样;
| 上海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筹建)初审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 营业执照和章程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 营业场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意向书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1 | 依据名称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
| 条款 | ||||
| 内容 | 第七条 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 |||